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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全市270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慰问金28.3万元

2020-01-08 09:04:58 资讯 复制正文   复制链接 报错 打印 关闭

  三亚网1月8日讯 据海口日报消息,1月6日上午,在海口市2020年见义勇为人员春节慰问座谈会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全市270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慰问金28.3万元,同时公布实施《关于发放海口市见义勇为人员老龄补助(暂行)规定》,年满65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每月可领取200元至1800元补助金。

  《关于发放海口市见义勇为人员老龄补助(暂行)规定》,享受老龄补助的见义勇为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历年来受到国家、省、市表彰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

  2、年满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

  3、户籍在海口市辖区内并在海口市居住,或户籍不在海口市但申报时在海口市居住两年以上并继续在海口市居住

  4、未受过刑事处罚

  5、家庭生活困难

  见义勇为人员老龄补助标准为:

  1、65周岁至69周岁每月补助200元

  2、70周岁至79周岁每月补助380元

  3、80周岁至89周岁每月补助580元

  4、90周岁至99周岁每月补助880元

  5、100周岁以上,每月补助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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