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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规定:到过重点疫区或与相关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返琼后要待满14天才能上班上学

2020-02-02 00:20:56 资讯 复制正文   复制链接 报错 打印 关闭

  本网综合讯 省教育厅2月1日中午,海南省就延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有关工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海南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2月24日前不得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一旦确定,省教育厅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通知明确了各校“不得开学”的几种条件:

  一是在疫情高危期未过、未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不得开学;

  二是防控物资准备不到位,不得开学;

  三是应急处置预案、相关设施条件准备不到位,不得开学。

  通知要求,各校要全面完善防控预案,制定周密的开学方案,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隔离和留观条件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按照卫健部门防控措施要求,提前设置好校园防护隔离区,对所有进入校园人员测量体温。

  通知指出,各校要做好赴湖北探亲、度假或经停湖北等重点疫区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的排查和疫情监测,到过湖北等重点疫区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返琼后居家自我隔离观察,待满14天后再上班上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置,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就诊、早治疗。教育系统返琼人员要遵守省政府疫情防控期间的管控要求。对赴湖北探亲、度假不能如期返琼的教师,可采取调课等多种方式解决;对赴湖北探亲、度假不能如期返琼的学生,相关学校要制定学习辅导方案,不让学生学习掉队。

  通知进一步强调,通知下发后,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第一时间将相关要求通知到辖区内全体师生,切实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如有违反上述要求行为发生,将对不作为、贻误工作的相关责任人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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