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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11月3日)

2022-11-04 11:11:01 资讯 复制正文   复制链接 报错 打印 关闭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市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管理措施详见下表。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因本名单为动态调整,省外来(返)人员具体管控措施按其抵达海口时的措施执行。

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

(2022年11月3日22时更新)

序号

类别

7日内有相关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

管理措施

1

1

新疆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
2.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2

青海

3

内蒙古

4

黑龙江绥化

5

河南郑州

6

福建福州

7

山西大同

8

湖南邵阳

9

甘肃兰州

10

2

西藏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
2.落实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进行4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按1、2、3、5、7天各1次的频率要求完成核酸检测;
3.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11

湖北武汉

12

山西忻州

13

广东广州、佛山及梅州

14

3

辽宁丹东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
2.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
3.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海口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15

山西朔州

16

四川绵阳

17

广东深圳

18

黑龙江哈尔滨

19

湖南怀化

20

云南德宏

21

陕西西安

22

4

重庆沙坪坝区、永川区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后放行;
2.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
3.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海口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23

广东汕头

24

辽宁营口

25

河北廊坊及沧州

26

湖北襄阳及宜昌

27

四川广元及南充

28

陕西汉中及渭南

29

江苏南京

30

福建南平、莆田及平潭综合实验区

31

天津静海

32

宁夏银川

33

山东淄博、枣庄及东营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3日

  来源: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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