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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17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机动车辆通行费

2020-02-17 09:29:14 资讯 复制正文   复制链接 报错 打印 关闭

  三亚网综合讯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于2月15日下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海南省将从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机动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免收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柴油机动车辆按照核定的征费标准计量和征收标准定额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费标准计量和具体缴费方式由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从2月17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之日止,免收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柴油机动车辆按《海南省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费标准计量及具体缴费方式等问题的规定》予以免收。(综合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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